建筑创新对城市建设有贡献吗
[2013-3-19 17:14:26]
建筑创新对城市建设有贡献吗
“建筑创新”话题实际包含了这个时代颇为引人关注的几个问题:第一、何谓建筑创新?或者说建筑该如何创新?第二、作为社会公共艺术的建筑及创新是立足于大众还是立足于精英?第三、建筑与城市的关系问题在多大程度上相互影响?第四、建筑创新主要依赖于艺术还是技术?而这些问题都在一个共同的层面上显示自身,这个共同的层面就是当今中国社会的基本状况与国情,这些探讨与思考不但是关乎国家文化战略的重大问题,而且有着民众公共艺术审美导向的实际意义。
反思:作为社会性符号的地标建筑
刘军平(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博士)
符号学家迪南·索绪尔认为,符号是社会动作的文化性暗示及其背后所承载的概念;格列马斯(Greimas)也认为,符号化的意识形态先于都市空间中的指意而存在。就都市符号学而言,建筑物质是承载与传播社会意识形态系统的媒体,因此,地标性建筑具备高度精神的象征和文化标志性的意义,其代表了一定时代社会性意识与地域造物文明的“心象图”(mental mapping)。随着时间的推移,作为地标性建筑理所当然成为该城市耀眼的文化遗产,就如同悉尼歌剧院一样人们一提起它就会想到这座城市,同样,一谈起这个城市也会想到这件作品。地标建筑具有强迫民众去欣赏、时时刻刻传达美育思想的社会性艺术品,其不但可以提升城市的形象,而且其设计者和组织建造者都会为此也会获得极高的荣誉;相反,如果城市地标建筑作品格调不高,这样会影响城市的名声和公众胸襟、情操的孕育。因此,地标建筑的建设是少而精的社会公共艺术品,应该慎重地将其建设成为一个传承城市文化、历史风貌的公众审美象征,在一流大城市的地标建筑更是一个国家和时代精神的社会性符号。
纵观我国当前城市的地标建筑,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第一,其基本上是西方设计师艺术游戏和赚钱的“试验品”,许多设计师根本没有考虑该建筑所在城市的文化、审美精神需求,其建筑的语意指向、语汇形成、本土语境没有形成高度的统一,甚至一些作品成为推行西方全球主义与文化霸权主义的工具。在投标竞选中,往往一些有着国际化视野而又具有中国地缘性的作品被淘汰,长此以往,再过百年或千年以后,世界各地来中国的人们只能局限性地参观已让时间尘封的中国古代建筑,这个时代中国的地标建筑艺术由于同质化将会成为城市文化的空白或历史断层。第二,目前的地标建筑常常在已经过时的设计理念下推行“二高一怪”:建筑高度、费用高额、求新求怪。这样的建筑物除了会造成大量资金和人力的浪费外,还会造成民众视觉上的污染,不管当前倡导环境美学与生活美学的西方,还是倡导节约型社会和生态美学的东方,这些设计理念只能滋生项目负责者腐败的“温床”。第三,地标建筑是一件被敞开博物馆性质的社会艺术品,所以它涉及大众的民主和权力问题,民众有权来选择这个长期充斥其视觉的公共艺术品。但是,目前的地标建筑从招标、设计、施工等阶段几乎未经过媒体公示与民众层面的听证会,在物质贿赂与政绩追求的双重驱使下匆匆“拍板”而迅速建设起来,这是造成地标建筑长期呼喊提升而又毫无改观的根本原因之一。
总之,随着人类社会、生活不断发展,不仅客观存在的“自在之物”越来越多地成为“人为之物”,从而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地标建筑作为社会性符号的艺术品是人类精神高度集中的体现,它们也随着人们生活实践的不断发展而越来越复杂多样,我们坚决反对单一化,应该倡导通过地标建筑来凸现城市特色、探索多元性的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融合的方式。
聆听大众的声音
——地标建筑与公民社会随想
周博 (中央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讲师,博士)
国家大剧院的“巨蛋”设计出炉的时候,骂声铺天盖地,说它光污染、高耗能、“土蛋”(因北京风沙大)、不环保等等,读起来都很有道理。盖起来之后,笔者进去过几次,又觉得这座建筑的确是美仑美奂,虽然国家花了许多钱,自己一个普通公民,一年也进不去几次,但有那么一座美丽的建筑在那里,作为一个带人参观的去处,又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自豪感。不得不承认,保罗·安德鲁很有想象力。北京南站的设计一公布,骂声也是铺天盖地,主要是说它尺度太大、大而无当等等,似乎也有道理。可现在高铁的路线这么多,北京南站是中心枢纽,每次去都觉的客流量很大,可谓人来人往,一点也不觉得“空旷”,且功能良好,说明尺度是合适的,设计是合理的。想起首都机场T3航站楼,不得不承认,诺曼·福斯特做这类大型公共建筑的确够格。
这两个经验使我发现,当一个地标建筑设计方案出台或刚建成的时候,拿起“批评”的武器,在美学、功能以及社会学的意义上进行一般性的判断是容易的,因为这种判断基于评判者本身对于形式和功能的理解,基于他的品味、知识和立场,而这些往往是先于被评判的对象而形成的。所以,当新的设计出现时,拿起既有的“尺子”去量,而不问“尺子”自身的问题,这也是很正常的现象。不过,建筑问题总是复杂的,批评者一般会循常理意气用事,可是,建筑师也不能苛责批评者,因为批评是批评家的责任和义务,它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公众的声音。问题是,围绕一个话题性的建筑,在几乎总是分不清孰是孰非的争议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种宿命般的隔阂:它首先横亘在建筑师的建筑理想与公众对于建筑的理解之间。
对于城市设计而言,建筑师的理想往往被描述为实现公众的“梦想”,可是这个“梦想”在很多时候只是建筑师和决策者的“梦想”。比如,现代主义者把建筑当作平民生存的乌托邦,把人的需求标准化,试图让人们按照他们的理性狂想生活,可事实上人的需求千差万别,方格化、水泥森林城市空间并不是人类的梦想。于是古典的后现代主义者抓住形式问题大做文章,他们强调装饰主义的传统和“文脉”意识,把人类的怀旧和美化意识放大。问题是反对文脉主义的建筑师可以说,讲求“文脉”是历史主义、折中主义的附庸,是创造力贫乏的一套托词,并声称“我要用标新立异来创造新的文脉!”所以,1960年代以来,所谓“后现代建筑”,在新古典主义、解构主义、后解构主义、生态主义、高技派等现象纷呈中,早就成了一种多样化的建筑语言实验的集贸市场,决策者认同哪一种就会去支持、购买那种“梦想”,而不具备那些建筑前沿的专业素养、对于分享那些“梦想”也缺乏积极性的公众则越发显得无所适从。同时,这种隔阂也体现为建筑师、决策层以及公众在对设计相关信息掌握上的巨大差距。事实上,当代建筑设计的工作方法决定了建筑设计早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形式问题,建筑师在做设计时一定会围绕项目进行大量的数据收集和分析研究,甲方也会尽可能的提供建筑师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和背景知识以供参酌,这些最终都会体现在设计中。但是,出于种种考虑,这些数据和分析对于公众而言一般是神秘的,比如公众对北京南站“大而无当”的批评其实就是在不掌握数据的情况下的做出的。如果沟通充分,在建筑设计和公众之间的矛盾和隔阂,有些本来是不应该那么大的。
在芜杂纷繁的议题中,我以为有些问题可能更为根本:到底是谁拥有城市?谁有权利定义我们的公共场所?这决定了我们如何定义建筑设计的利益相关方,进而也会影响到设计者的态度以及想关信息的沟通效率。在当今社会,这便牵扯到建筑与公民社会的议题。事实上,以地标建筑为代表的公共建筑其实是规模最大的公共艺术,它是市民公共生活的一部分,承担着社会责任和公共义务,而建筑师必须完成的工作之一就是建立地标建筑与公民社会与之间的信任关系。关于地标建筑的争论,本质上则是不同的文化与社会力量争夺公共空间话语权的声音。而建筑批评和建筑设计一样,都应该寻找公民社会的立场。
菲利普·约翰逊说建筑师都是娼妓,只要有房子盖,做什么都行。赖特的说法文雅一些,他说建筑师应该知道三件事情:第一,如何得到项目;第二,如何得到项目;第三,如何得到项目。显然,建筑天生是不民主的,因为设计的实现完全依赖物权的所有者和出资建造者,这一点中外皆然。近来,也有一种“独裁建筑”的言论,一些人认为对于建筑而言,只有“独裁”才能产生杰作。这话听起来很唬人,其实是经不起推敲的,不过是在为当代中国的长官意志决定论找托词、唱颂歌而已。事实上,独裁政体下产生的华而不实、虚张声势的建筑远比比皆是。关键是“独裁建筑”是逆历史潮流而动,并不符合公民社会的精神。但是,“民主”与“参与”却是过去一个世纪推动现代设计发展的两个重要动因,因为“大众的世纪”到来了,建筑师和设计师也逐渐明确了“客户”(Client)和“用户”(User)的利益关联与区分。尽管建筑师的利益来自“客户”,而“客户”的利益最终却往往取决于“用户”,后者既是消费者、纳税人,也是选民、公民。无疑,“民主”的概念推动了威廉·莫里斯之后的先锋设计运动,而让以用户为主体的相关利益者“参与”设计的过程,这在后现代设计观念中则比任何“主义”都有更持久的生命力。
那么,地标建筑是否适用于公民社会中的参与设计原则呢?事实上,“地标建筑”是一个描述性的词汇,它既可以是商业场所,如商场、写字楼、旗舰店,也可以是社会或文化场所,如政府大楼、博物馆、美术馆、音乐厅等。前者最终诉诸的用户是消费者,而后者的最终用户是纳税人和公民。当然,现在这两种空间场所有融合的趋势:大型商场中可能“镶嵌”着博物馆和文化纪念地,而博物馆和美术馆则把餐饮和休闲当做维持经营的手段。不过,无论人以何种角色在其中出现,他们都是建筑的“用户”,但是他们的意愿又一定会符合“客户”的利益诉求,无论这个客户是商家,还是政客。因而,地标建筑,无论物权归谁所有,都适用于参与设计的原则。
因此,尽管我们可以把地标建筑比一个城市的珠宝首饰,承认它在一定程度上需要灿烂夺目,但是,这个首饰的存在价值却在于建构一个有意义的公共空间,而非盲目的自我炫耀。虽然我们要承认,建筑师卓尔不群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以及挑战世俗成见之心永远是一个奇幻的异数,但是建筑设计不是在编造神话,建筑师一定要聆听大众的声音。要知道,只有公民社会的意志才能够最终决定我们的公共空间。诚如丹尼尔·李布斯金所言:
“建筑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为人而存在。合作的意义在于倾听别人,从别人身上学习,让他们从你身上学习。没有人能自己一个人兴建一个大项目。”
我一直认为,建筑和设计与中国当代公民社会的成长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我们相信当代中国应该且正在朝着公民社会的方向迈进,公民参与必然是一个重要的设计方法。如果我们普遍认同当代社会的丰富性和多元化的价值,那么任何一种价值都不能携带先天的合理性。“参与”会给人带来快乐与幸福,参与也是构成普通人在公民社会中尊严的一部分。我认为,在平民建筑中,公民参与最好从设计的起点就开始,而在地标建筑中,公民参与要充分的体现在建筑的竞标过程中。要让各个相关利益方充分的辩论,这是一个相互了解、相互沟通的过程,其意义恰在于消弭“宿命般的隔阂”,我相信这个过程一定会充满想象力的冒险和智慧的交锋,这也是优秀的地标建筑在破土之前应该接受的洗礼。
建筑个性如何在城市中展现
李星星(中南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教师,博士)
建筑创新对城市建设的贡献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对于我国目前城市建设的建筑创新而言,其贡献确实值得怀疑的。
“城市的主要功能是将权力转化为形式,将能量转换成文化,将无趣的转换成鲜活的艺术符号。” (刘易斯·芒福德《城市发展史》)。正是由于建筑师们和城市建设者站在自己的立场强化了“形式”、“文化”、“艺术符号”,才导致城市建设现状:没有从国家、城市的整体文脉入手;而是强调了建筑的单体艺术个性。
就扎哈·哈迪德的单体建筑而言,很有个性和高科技气息,很具有形式美感(我不称其为现代气息,是因为她的建筑是否代表现代还须拭目以待)。建筑设计有它的符号性,而她的建筑符号已在中国大地处处开花;如果在世界各大都市都矗立有扎哈的建筑,创新之后仍趋于雷同;各大城市被外在的形式建筑所包围,忽视了城市之间的文脉差异,这有悖于建筑本体论。建筑师的个性,是其自身文化的体现,是其认识世界和再创造世界的物化。“个性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定制的方法、语言游戏、使用者参与或宗教主义等等。由于个性缺乏常规的拘束,因而有极其丰富的含义,显得很不寻常。”(克里斯·亚伯《建筑与个性——对文化和技术变化的回应》)。个性表达的主体是人,个性物化的客体是物(本文的客体只针对建筑物),人的多面性赋予了客体个性的丰富表现。所以说,建筑一开始就强调文化和社会心理存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建筑师的个性和建筑空间营造的个性是互为表里的。建筑师本人的文化底蕴和对建筑的认识,以及对现代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决定了建筑空间营造的个性,同时,建筑的个性还受到政治、权力、经济、文化、宗教和场地气候的影响。但扎哈·哈迪德的建筑在中国落成,其建筑个性是凌驾于中国文脉之上的。以长沙梅溪湖扎哈设计的国际文化中心为例,其建筑个性与当地文脉、地理环境的气场是相悖的。但是,这种局面的形成与权力部门有相当的关联;在这种现状下,讨论建筑创新对城市建设是否有贡献,似乎是纸上谈兵。
另外,创新型建筑师丹尼尔·里伯斯金在其德累斯顿军事博物馆开幕时坦言道:“我希望创造一个大胆的结构,一次彻底的混乱,他要穿透历史的殿堂,营造出全新的体验。建筑将使大众更加深刻地感受暴力、军事和城市命运之间的纠结。”他的这种个体思想影响了博物馆的建成及其建筑个性的强烈展现。如他所说,要穿透历史的殿堂,营造出全新的体验;但这种体验值得深究。从建筑艺术的角度看,他是在建筑与艺术之间玩边界,更强调其艺术性,忽视了建筑的本体意义。
从文化的角度看,城市的出现是人类走向成熟和文明的标志,是人类群居生活的高级形式。要想建筑创新对城市建设有真正的贡献,不能让城市建筑只强调艺术的形式和大腕建筑的单体个性,必须根据不同国家、不同城市的文脉和地域因素来整体规划城市建筑设计。
建筑创新应是城市生长的良性变异
许凯明 (安徽大学建筑学院讲师、博士)
在共同国情之下,建筑创新与城市建设从来都不是截然割裂的,而是同一系统中指向同一问题的微观与宏观视角。这种视角的差异除了横向覆盖面的不同,还是把这个时代作为纵向时间轴上的片段来看待的历史眼光——城市类似于一个生命体,她有着自身的发展过程和特殊规律。而建筑作为一个城市的基本元素和功能单元,构成了一个特定区域网络的局部和节点。不论是作为历史片段还是局部节点,建筑和城市都烙上了深深的时代印记和地域特征。建筑的创新和城市的更新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的关系,是共同的时空流变体系中的局部与整体关系的显现。
那么,建筑创新与城市建设的关联到底关涉哪些重大的问题呢?
首先,创新绝不是空前绝后。建筑创新应该是城市生长的良性变异,是建筑在特定环境中的合理延伸。如何适应一个时代的发展需求和特定地域的有限资源,是建筑创新者尤其需要关注的问题。我们这个时代并不缺少创新,缺少的是合乎科学和艺术标准的创新。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过剩与匮乏是并列而行的,过剩的是商业和功利目的的绝对膨胀,匮乏的是社会关怀与审美能力的极度萎缩。在过度功利欲的压力之下,创新更像是商业炫奇或政治作秀,因为它们显现的价值标准不会超越利润和政绩的有限维度。历史符号和西洋风的泛滥就是这种炫奇和作秀的典型,它们共同的特征是错把肉麻当成有趣的文化低俗和对艺术风格毫无逻辑的时空大挪移。
其次,建筑需要科学创新。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建筑和城市是自然界最不自然和最脆弱的物体。在各种天灾人祸之下,各个时代的人类文明最终都归结为层层相叠的地质断层。在有限的时空条件下,需要我们理性和科学地对待这个人类的庇护所——这是建筑创新与城市建设的内在逻辑关系,任何抛弃了这种关联的标新立异都是对自然规律和科学精神的曲解与背离。
再次,建筑创新应该包括环境贡献。作为造型艺术,建筑不同于绘画的特点是,建筑总要扎根于特定的环境。不管这个环境是城市还是乡村,建筑总是嵌入这个现实环境的一种人为的局部。建筑的任何变异都会导致环境的改变,合乎逻辑的建筑创新应该是环境机体良性与有序地发展。令人遗憾的是,当今我们城市的恶性膨胀和环境、交通的惊人无序等等弊端,恰恰反映出非逻辑和非理性因素的强大。虽然这种恶性变异并非建筑创新使然,但建筑无视环境地变换形态也同样是对环境的一种伤害。这种无视环境的改变并没有给城市带来特色,而是让这种无序状态更加广泛,它给当代城市形态带来的显著影响是城市地域特征的普遍消失——千城一面,就像杂音盖过主旋律后剩下的只有嘈杂。
有人说,从一座城市可以看出一个时代的心声,那么从一座建筑也同样可以把握一座城市的脉搏。建筑创新就是让我们去抓住这座城市的心声和脉搏,在具备未来社会的基本特征与品质的同时,它也需要一颗善于倾听的敏感心灵和勇于担当的社会责任感。
技术也是一种文化
朱力(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博士生)
从被民众称为“鸟蛋”的国家大剧院、被称为“鸟巢”的国家体育场,进而被称为“鸟腿”的CCTV新大楼等地标性建筑,其在体现权利与资本的同时也成为媒体大众关注的焦点。每一个标志性建筑的调侃命名不但给建筑师一种无形的批评,而且给建筑主管部门莫大的压力。学者河清曾以“应当绞死建筑师?——中央电视台新大楼中标建筑方案质疑”为题,对CCTV新大楼的设计进行了抨击,认为其“最大程度的抵触了中国文化的审美价值标准。”而当CCTV大楼的设计师雷姆·库哈斯在其出版的Content一书附录中出现以CCTV大楼和色情女星的拼贴封面海报时,媒体大众被彻底激怒并纷纷加以讨伐。一时间,“文化性与民族性”成为评价地标建筑的核心标准。
诚然,地标建筑应具备文化的承载功能,但其创新性不应仅仅局限于审美文化的价值尺度之中。法国的埃菲尔铁塔,初建成时也曾一片哗然,在文化意识上不被接受,而最终它却以代表工业文明的先进建造技术为依托,成就了它的法国标志性。同样,中国国家体育场的建筑学意义也不应局限于“鸟巢”的文化含义,其建造带动了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Q460钢材的研发和110毫米壁厚的钢板的应用,材料的创新与先进的技术造就了新的地标建筑;CCTV新大楼空中连接的悬挑60米的桁架结构加以钢外包混凝土的防火结构,在高层建筑设计上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其技术创新更是毋容置疑。
建筑的价值不仅诉求于美学,更在于功能,在于使用是否合理。而建筑师始终在形式与功能之间寻求平衡,优秀的建筑师更是把感性和理性完美结合,在艺术与技术的交互中造就了悉尼歌剧院、香港中银大厦等地标建筑。在这些优秀案例的背后,先进的建造技术是其立足的根基。建筑设计如同产品设计,在近代早期的西学东渐和洋务运动中,对待现代产品设计上同样遇到过审美的差异和文化的尴尬。国人对于钟表、家电等工业产品的理解从最初的“奇技淫巧”到后来的全盘接受,这并不是因为中国人民文化审美的改变,而是由于现代技术的不可阻挡,继发国家的现代文明之路也正是从对工业技术的学习和创新中开始的。
由于建造技术的落后,我们在建筑设计上与世界对话的失语状态是客观存在的,这不能用强调民族文化的“策略”来搪塞。建筑形式的文化表征固然重要,但技术的创新才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核心。对于拥有深厚历史文化的继发国家,地标建筑在文化性上的反思应该建立在先进的建造技术与现代的功能基础之上,在当下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我们只有先多一份技术才能多一份文化。
(以上文章均发表于2013年3期《美术观察》,文章由刘军平组稿和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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