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苑艺术馆对非商业艺术活动免费提供场所
[2006-11-6 12:26:16]
上苑艺术馆对非商业艺术活动免费提供场所
可供面积:
室内展览厅约:3000平方米;露天展出场地约:3400平方米;
条件:
1、符合上苑艺术馆基本艺术标准:以具有创造性与诗性语言特质的、和艺术家生存的“现在”相关的生命体验为基本标准。
2、经上苑艺术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残雪、崔卫平、程小蓓、岛子、郭盖、胡赳赳、何三坡、贾方舟、蒋浩、孙文波、王华祥、西川、肖开愚、夏可君、徐唯辛、徐忠平、朱大可)审核通过的任何艺术形式的、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合法活动。
程序:
1、任何个人、集体或组织都可以递交活动策划书到上苑艺术馆办公室(提前一个月以上的时间)。
2、经审核(10个工作日)确定后,确定活动时间,便可展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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