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维护国家荣誉,不做有损国家及学校形象的事情:
1、在美期间,应该维护国家利益和学校利益,不做有损国家和藝術館声誉的事情;
2、遵守美国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不能进行非法打工;
3、参加学术交流及个人对外交往等活动中,不得泄露国家政治、军
事、经济和科技秘 密;
4、凡是交流期间涉及有密级的资料,未经保密主管部门的批准,不
得带(寄)往境外进行学术交流。对违规泄密者按国家或藝術館有关
规定处理。
二、 参加定向培养项目,须遵守如下规定:
1、中心根据藝術家本人提交的研修计划进行美方院校匹配。若因专业问题需调换院校, 中心会与藝術家本人沟通后确定报送的美方院校;
2、美方签发 DS-2019 表后,藝術家要严格遵守上面的时间要求,不得随意申请调换时间;
3、藝術家在美方院校参加培养项目期间,不能攻读美方大学学位;
4、藝術家在参加培养项目期间,不能以任何形式申请要求家属陪同;
5、藝術家在参加培养项目期间,要积极参与美方提供的学术交流活动 安排,不得未经美方负责人的许可从事于和该项目无关的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美国法律的活动;
6、该培养项目的时限为一个学期,藝術家不能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在美时间。若上苑艺术馆需要艺术家延长在美培养时间,需要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由中方上苑艺术馆向中心提出申请;
7、藝術家如果出现滞留不归、严重违反美方院校和该项目管理规定的行为,中心将取消上苑藝術館下一年度的藝術家报送资格。
三、为保障该项目顺利进行,请藝術家按规定完成如下事项:
1、请根据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CCIEE)的邮件通知,按照要求缴纳项目管理费 5,500 元及归国保证金人民币 30,000元,并于指定日期前汇款至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CCIEE)对公账户;
2、签证通过后,要与同组的藝術家一起,按照美方规定的到校日期预订航班;
3、在美期间至少做一次公开讲座或举办个人作品展,向美方院校师生展示中国文化或所学专业情况;
4、完成培养项目回国后,及时提交美国导师的评估报告及个人总结,中心会将归国保证金人民币 30,000 元退还藝術家本人。
中教国际教育交流中心(CCIEE)
以上内容,本人已经认真阅读,并自愿遵守其中的项目管理规定。
藝術家签名:
藝術館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日期:日期: